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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士或服软 被逼向Rambus年付3.5亿元专利费 |
| 文章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08/7/16 8:49:24 【关闭】 |
7月15日,全球第二大内存芯片制造商海力士半导体可能被迫付给美国芯片设计暨授权商Rambus每年逾5100万美元(合约3.49亿元人民币)的费用,相当于每股11美分,以免遭受不得在美国计算机芯片市场销售的惩罚。
Ropes and Gray专利案律师James Hopenfeld表示,如果海力士愿意让步,很可能会为其它类似案件立下范例,同样与Rambus大打侵权官司的三星电子预计也将跟进。
Rambus上月提请美国加州法院,要求禁止海力士在美销售DRAM。由于前案的陪审团判定海力士非法使用Rambus专利设计,此案法官可能会同意对海力士发出禁令,而这将是此类案件中最严厉的惩罚判决。
iSuppli数据指出,海力士去年在美销售的DRAM营收达12亿美元。法院文件显示,Rambus可能向海力士索取4.25%至7%营收的专利授权费,相当于每年5100万至8400万美元。
对此,海力士发表声明表示,法官不太可能签发禁制令,公司也将对任何不利的判决上诉到底。声明指出,由于Rambus本身并未生产产品,法院应拒绝其请求。
事实上,IT业已有以禁制令迫使和解达成的前例,Research in Motion曾在2006年同意支付NTP6.125亿美元,避免法官裁定关闭前者在美国市场提供的黑莓手机电子邮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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